7月12日,奇瑞汽車發布《關于近期奇瑞申報工信部新能源推廣補助相關情況的聲明》,就近期奇瑞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被核減一事進行了回應。
近期,工信部發布了《關于2016—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初審情況的公示》,眾多車企的申報車輛和金額都被核減。其中,奇瑞、比亞迪由于被核減金額較多引發多方關注。奇瑞相關工作人員告訴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,這一事件是被部分媒體誤讀了。
“此次2025年度申報,是將2016年至2020年未完成申報的新能源車輛匯總申報,四部委審核通過后才發放補貼,并非企業已經拿到補貼需要退還。”奇瑞方面在聲明中表示。
奇瑞在聲明中進一步解釋稱,被核減原因中提到的“相關憑證不符合清算通知申報要求”,主要因為此次審核中要求銷售終端提供相關憑證作為新增補充材料,但在2016年至2020年這批車輛銷售期間,當時的政策并未要求經銷商收集相關憑證。由于申報時間距離實際銷售已間隔五年以上,追溯終端憑證存在客觀困難。
“申報過程中,我司已就這一情況向政府部門提出過咨詢,收到的建議是先按照通知應報盡報,由審核程序決定最終是否過審。申報流程沒有不當。”奇瑞方面表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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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瑞方面稱,公司提交的申報材料此前已通過省市兩級第三方審計機構嚴格審核,并按要求附具了情況說明。在初審公示前,公司已如實上報了未收集到銷售終端收款憑證的車輛清單,沒有欺瞞行為。最終工信部公示時,這批已說明了情況的車輛確因“銷售終端收款憑證不符合要求”被核減,這屬于申報中的正常流程,沒有違規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