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一步發揮電子商務聯通生產消費、線上線下、城市鄉村、國內國際的優勢,做大電商交易規模、做強市場主體、做優云品結構,2025年,云南省商務廳圍繞培育扶持限額以上電商企業、培育云南特色電商產業帶龍頭企業、支持電商分揀集散中心三方面加大助企惠企力度,制定以下政策措施。
一、政策措施
(一)培育扶持限額以上電商企業
1.支持對象:新入庫的限額以上網絡零售商貿企業。
2.支持方向:鼓勵企業升規納統,開展網絡零售業務,提升運營能力,擴大網絡銷售規模。
3.支持內容:鼓勵企業通過自營平臺或第三方平臺開展網絡零售,擴大品牌效應、提升產品附加值,參與各級商務部門組織的電商線上線下融合促銷活動等。
4.支持標準:2024年年度新入庫和2025年1—8月新入庫電商企業,根據其2025年1—8月期間網絡零售額規模,按以下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:
500萬元≦網絡零售額規模
1000萬元≦網絡零售額規模
3000萬元≦網絡零售額規模
5000萬元≦網絡零售額規模
網絡零售額規模≧1億元的企業,每家支持30萬元。
(二)培育云南特色電商產業帶龍頭企業
1.支持對象:電商產業帶龍頭企業。
2.支持方向:支持云茶、云花、云果、云咖、云菌等電商產業帶龍頭企業發展壯大,形成全省電商標桿企業。
3.支持內容:支持電商產業帶龍頭企業開展網絡營銷、建設營銷平臺、提升數字服務能力等,提升網絡零售規模,帶動電商產業鏈協同發展。
4.支持標準:對評選出的電商產業帶龍頭企業,按每家4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。
(三)支持云品電商供應鏈及電商產業發展建設項目
1.支持對象:項目建設主體。
2.支持方向:支持建設產后商品化處理設施、云品上行流通設施建設、商貿流通數字化(電商化)投資等。
3.支持內容:支持電商企業發展“電商+產地倉+寄遞物流”,開展包括集貨、加工、包裝等產后商品化處理設施建設,以及分揀、配送、倉儲物流體系建設等項目。
4.支持標準:對2025年8月底前完成竣工驗收的項目,根據申報主體升規納統和網絡零售額規模等情況,按2024年7月至2025年8月有效投資額20%的比例給予獎補。重點支持限額以上商貿企業,單個企業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。(注:有效投資額不包括土地、辦公樓、宿舍、辦公、裝修、招待、租金等間接開支。)
5.分配因素。綜合評審項目建設內容和投資額,申報主體升規納統和網絡零售情況、項目建設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以及發展前景等,形成擬支持項目初步名單。省商務廳將根據資料評審結果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核查,擇優確定支持項目。
二、申報及評審流程
(一)申報形式
擬于2025年9月初發布正式申報通知,各州(市)、縣(市、區)組織轄區內經營主體申報。按照“企業申報—縣級初審—州市復核—省級匯總”的方式逐級報送。
(二)評審流程
由省商務廳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后,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,形成初步名單。在征求省級稅務、市場監管、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關于納稅、經營異常、違法失信、失信懲戒等意見建議后,確定擬支持企業名單,并通過“陽光云財一網通”平臺公示公開。對近三年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的市場主體不予支持。
三、其他有關事項
(一)本政策資金支持遵循“就高不就低、不重復享受”原則。獲得內貿業務(含促消費、生活必需品保供、農產品供應鏈冷鏈物流、縣域商業建設等)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或子項目,不得重復申報。省商務廳將統籌申報和評審。
(二)資金使用范圍應與支持方向相符,獲得資金支持的企業要嚴格實行??顚S?,確保資金安全、合理、有效、規范使用。
(三)項目申報的具體要求以正式申報通知為準。